(一)職能職責
1.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2.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3.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6.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奉節縣志辦內設2個科室,綜合科、編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