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制定沙坪壩區地方志編纂工作規劃,擬訂有關政策,組織、協調、指導完成區地方志編纂工作;
二、負責指導區以下各級各類志書的編纂工作,審查驗收全區各級各類志書;
三、負責組稿編輯出版《沙坪壩年鑒》,承擔市地方志辦公室(總編室)交辦的地方志、《重慶年鑒》等市級及以上年鑒要求的編寫工作;
四、負責積累區情資料,開展調查研究,整理編輯地方文獻,進行方志理論研究,編纂區情叢書,并開展區情咨詢服務;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