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志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重慶市地方志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地方志工作;負責審查驗收以市、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命名的地方志書和市級部門志書;負責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負責組織編纂全市各級各類地方志書;負責編纂《重慶年鑒》,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年鑒編纂工作;負責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負責組織開發地方志資源,開展地情咨詢服務。
(二)單位構成:重慶市地方志辦公室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是一級預算單位,無二級預算單位。設置6個內設機構:綜合處、市志工作處、年鑒工作處、區縣志指導處、文獻工作處和信息處。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830.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829.89萬元,其他收入1萬元。收入預算較去年減少423.1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較去年減少423.38萬元,其他收入較去年增加0.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830.89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657.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3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減少423.1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78.2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501.4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29.8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9.89萬元,比去年減少423.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9萬元,比去年增加78.08萬元,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調入4名公務員,主要用于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和社會保障繳費等;項目支出254萬元,比去年減少501.46萬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兩個階段性項目完成,主要用于出版印刷《重慶歷代優秀方志集成》和《重慶抗日戰爭志》等。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去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17.42萬元,與去年持平。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辦一直無因公出國(境)活動;公務接待費4.22萬元,與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辦內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保證費用只減不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2萬元,與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辦公務用車保有輛仍為3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去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45.32萬元,比去年增加22.2萬元,主要原因是我辦在編人員增加,增加了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和服務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5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9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54萬元。包含《重慶年鑒》辦刊、志書印刷出版、《重慶地方志》雜志辦刊等10個項目,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表出版精品志鑒,推進地方志事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冉潔 聯系方式:023-89075097